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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增20个罪名 废嫖宿幼女罪

MrDuan 日常记转 2015-10-31 2077 0

  新华网 10-31 00:27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了包括代替考试罪、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修改原罪名13个,删除原罪名1个,即嫖宿幼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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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名称。办理刑事案件,首先需要准确适用罪名,这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对一些新增的刑法分则条文, 需要确定罪名;对一些犯罪构成要件有重大修改的分则条文,有必要对原罪名作出相应调整。此外,2009年8月27日公布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第四百一十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有必要一并对有关罪名作相应修改。

  据了解,这次司法解释新增的20个新罪名分别是: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扰乱国家机关工 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虚假诉讼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司法解释中修改的罪名包括: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取消盗窃、侮辱尸体罪罪名,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取消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罪名,修改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 罪等。该司法解释于2015年1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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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嫖宿幼女罪实施18年后删除

  备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在实施18年后,从刑法中删除。8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的规定。

  1997年《刑法》修定时,嫖宿幼女罪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罪名。该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于其立法本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在当年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指出,此举是为了严厉打击嫖宿幼女的行为,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

  但该罪名实施后受到争议。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的观点认为,该罪名的设立和适用,无形中将幼女分为卖淫幼女与一般幼女,对受害幼女有污名化的嫌疑,不利于对幼女身心健康的保护,而且也不符合《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此外,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由于在身体、心智上不成熟和社会经历的缺乏,根本不具备决定性行为的能力,不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


PS:2020年3月16日图片由网易相册移至七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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