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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临汾市医疗保险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冀林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冀林海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西洋参、普洱茶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99万元。此外,冀林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冀林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临汾市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邓文平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8年6月,邓文平赴外地参加展览会期间,擅自改变公务安排,借机到武侯祠、锦里等地旅游,费用3085元在单位报销。2022年6月,邓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款项。

  3. 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问题。2021年3月至9月,王志刚在担任永和县乾坤湾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他人在机关食堂聚餐饮酒,酒水费用通过虚列食堂开支解决。2022年7月,王志刚为其儿子操办12岁生日宴,并违规收取礼金。2022年9月,王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款项,退还收取礼金。

  4. 浮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一队原负责人张海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3月,张海雁带队调查核实某违法采挖问题期间,违规接受被调查对象安排的宴请,并包庇纵容违法采挖行为。此外,张海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张海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4起案例,具体情节虽有不同,但都是享乐奢靡突出问题,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责任人员在本单位都身处重要岗位,有的还是“一把手”。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再次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

  新年新气象,新年新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的新部署,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要坚决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对纠治“四风”工作作出专门安排,进一步警示预防、压实责任,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抵制铺张浪费,自觉做到以俭正己、以廉立身,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别是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把自身廉、自身正、自身硬作为向别人提要求的底气,主动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切实管好家人亲属、身边人身边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侥幸心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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