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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临汾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原科长殷明生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21年4月,殷明生在对辖区内燃气、液化气公司气瓶充装许可换证评审过程中,以“评审费”的名义,先后12次违规收受被评审单位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3万元。其中,在2020年、2021年全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2次收受好处费共计6000元。2021年12月,殷明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尧都区应急管理局“五人小组”原北片组长范春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索要好处费问题。2021年2月,范春虎违规接受其管辖区域内某煤矿负责人组织的宴请;2021年3月,范春虎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向该煤矿索要好处费1万元。此外,范春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范春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临汾市公安局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张小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金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张小树在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过程中,违规接受辖区内某音乐茶座负责人组织的宴请,并收受礼金2000元。2022年1月,张小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安泽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李晋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经李晋忠同意,违规为5名未实际值勤法警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共计3.6万元,其中李晋忠本人违规领取6000余元。2022年1月,李晋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乡宁焦煤集团台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苏翠红违规操办女儿生日宴问题。2021年12月,苏翠红在为其女操办12岁生日宴过程中,违规分批设宴并收受多名非亲属人员赠送的礼金。2022年2月,苏翠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问题,违纪情形虽有不同,但都是享乐奢靡的突出表现,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问题的发生,直接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触碰纪律红线仍然心存侥幸,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再次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

  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考量,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要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通过专题会议、约谈提醒等方式,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出专门安排,进一步传导压力、警示预防、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反躬自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发挥表率作用,既管住自己又带好队伍,既严负其责又严管所辖,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监督任务,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从严查处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要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予以痛击,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强化警示震慑,让全市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平阳大地不断充盈。

(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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