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隰县纪委监委对临汾市华州储备粮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明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明康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补助;擅自决定粮食轮换事宜;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决定将国有粮食转运站场地及设施对外出租;截留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粮食保管专项款用于单位一般开支;利用职务便利,在省级、市级储备粮轮换业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高明康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高明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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