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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狄学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配备公车等问题。2016年11月至2020年11月,狄学飞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赠送的礼品,折价共计46.83万元;2013年5月至2020年10月,狄学飞安排下属子公司购置商务车2辆,专门供其个人使用;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狄学飞赴北京、上海等地出差期间,超标准乘坐高铁、住宿高档酒店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万余元。此外,狄学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狄学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吕晋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0年,吕晋兴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超市卡、烟酒等礼品、礼金,折价共计4.7万元。此外,吕晋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吕晋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永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连青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21年9月,马连青在为其女操办婚事过程中,超出申报标准范围宴请宾客,并违规收受34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38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马连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侯马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胜杰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5月,程胜杰带队赴上海执行公务期间,违规接受被执行人某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21年1月,程胜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尧庙派出所民警舒士洪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安排问题。2020年3月至10月,舒士洪利用职权影响,通过打电话等方式,要求辖区内某洗浴中心为其本人及其朋友提供数十次免费洗浴,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舒士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10月,舒士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6.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枣岭中队负责人师学科、关王庙中队中队长左腾、城市中队负责人王俊林、昌宁中队副中队长闫华林等4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9月23日,师学科带领左腾、王俊林、闫华林一行四人到乡宁某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该企业在内部食堂组织的宴请,闫华林、王俊林二人工作日中午饮酒。2021年11月,师学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一年;左腾、王俊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闫华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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