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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临汾市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郑效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郑效锋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李某在其公司内部餐厅安排的宴请;2次接受李某安排赴厦门、武夷山、三亚等地旅游;收受李某2部高档手机。此外,郑效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郑效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文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17年至2020年,罗文斗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累计消费4万余元。2017年至2019年5月,罗文斗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烟酒、现金等财物,折合共计1.2万元。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罗文斗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供个人使用。此外,罗文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罗文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泉站负责人杜继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杜继宏带队赴某村卫生所检查工作期间,多次收受村医5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红包,共计1.8万元。此外,杜继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杜继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案例,有的是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作风问题,但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再次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

  2022年元旦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毫不松懈。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专题会议、约谈提醒等方式,对纠治“四风”工作作出专门安排,进一步警示预防、压实责任、强化落实;要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宣传引导,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深刻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根据安排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持续净化节日风气,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平阳大地不断充盈。

  (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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