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临汾市尧都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峰、科员闫鹏、茹亮等三人涉嫌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6月18日依法提起公诉。
孙丽峰简历
孙丽峰,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山西尧都人,大专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9月至1990年9月,临汾市(县级)乔李镇育杰中学任教;
1990年9月至1995年9月,临汾市(县级)乔李镇党委干事、团委副书记;
1995年9月至1996年6月,临汾市(县级)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科员;
1996年6月至2000年11月,临汾市(县级)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2年4月,尧都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4月至2013年12月,尧都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尧都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尧都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主任科员;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副局长;
2019年6月至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来源:1209中国检察网、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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