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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康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6年至2017年期间,王康杰作为霍州市公安局分管派出所工作的副局长,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北环路派出所查办的“5·16”寻衅滋事案,督促办案不到位,组织警力不到位,协调处理不到位,致使该案久拖不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王康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王康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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